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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网络学习室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某部网络学习室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网络学习室项目(第二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部,现委托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上级下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部网络学习室项目(第二次);

2.2招标编号:(2024-JLXLAL-G1005/青海国焱公招(工程)2024-017号);

2.3建设地点:青海西宁、果洛、玉树、黄南、甘肃甘南;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工程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的开工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

网络学习室防静电活动地板、电脑桌、PVC线槽、配线、插座、配电箱、机柜、终端正面监控摄像头、单网络信息面板、六类模块式配线架、六类跳线、六类屏蔽双绞线、48口接入交换机、网络硬盘录像机、4T监控级硬盘、400万全彩球机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无

2.7项目控制价:534101.5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投标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员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项目查询结果。

(2)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禁止投标期限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上提供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若投标人为新注册成立公司不到一年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本公司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提供相关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并收缴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自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在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2)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将以上须提供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gyzb@126.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24年05月13日上午10:00,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37859378

联  系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971-8456071

本项目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他人,投标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注:具体要求按照与招标人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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