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二郎剑半岛照明、演艺中心显示屏、舞台灯光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湖二郎剑半岛照明、演艺中心显示屏、舞台灯光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湖二郎剑半岛照明、演艺中心显示屏、舞台灯光工程。
1.2采购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青海湖二郎剑半岛照明、演艺中心显示屏、舞台灯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工程为青海湖二郎剑半岛照明、演艺中心显示屏、舞台灯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2计划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青海省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不要求。
(4)业绩要求:①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项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5)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项照明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1440室购买采购文件。
或将采购文件费汇入以下账户,并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采购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PDF形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PDF版电子询比文件发至供应商邮箱,在邮件中须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银 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400059844912011
若供应商需开具电子发票须标明供应商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电话,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1428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上发布。
8.评审方法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49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917-3560512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
联 系 人:李瑶
邮 编:810003
电 话:0971-3861434
邮 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