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桥头镇毛家寨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可研、设计、监理等)
询比采购公告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大通县桥头镇毛家寨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可研、设计、监理等)进行询比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 大通县桥头镇毛家寨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可研、设计、监理等) |
项目编号 | 青海方慧询比(服务)2024-16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招标预算控制额度 | 49.60万元 |
要求 | 对双新公路(毛家寨段)进行道路环境整治,新建道路面层、排水边沟、修缮水渠边护,并新建道牙石等农村基础设施进行可研、设计、监理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
资格条件 | 一、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在可研、监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供均认可)。 (2)《省外进青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询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监理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供均认可。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或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4>若联合体投标的,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中,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人员、业绩等全部资料或成员单位提供的人员、业绩等全部资料或两方共同提供的人员、业绩等全部资料均认可。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仼。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4月01日 |
询比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4日,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
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购买 |
询比文件售价 | 500元(询比文件售后不退,询比资格不能转让) |
询比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通县桥头镇体育路宁港·金色家园12号楼) |
购买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外省企业进青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fhxmglyxgs@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以上资料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体育路宁港·金色家园12号楼 |
招标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祁先生 联系电话:0971-2832561 联系地址:大通县桥头镇园林路 |
响应文件份数及递交方式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现场递交。 |
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正、副本分别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页码。如有彩页须装订在文件内,不得单独成册。 |
询比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通县桥头镇体育路宁港·金色家园12号楼) |
询比保证金 | 询比保证金:9000.00元(玖仟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82010000000440391 缴费时间:投标人在询比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缴费方式 | 缴费方式:询比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
询比保证金退还 | 未中标单位的询比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不退现金);中标单位的询比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起5日内退还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不退现金)。 |
询比有效期 | 60日历天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82010000000440391 |
行号 | 402851020412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对象:中标单位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
其他事项 |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
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