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铁路公安局一体化核验系统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藏铁路公安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藏铁路公安局一体化核验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DJC-2024-378)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 青藏铁路公安局一体化核验系统维保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 CDJC-2024-378 |
采购预算额度 | 25.85万元/年 |
最高限价 | 25.85万元/年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采购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标书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为准),未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磋商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标书购买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0971-6184331转608 电子邮箱:qhcdzbgy@163.com |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8)。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5000.00元。 收款单位: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0363999900100000817031 缴费时间:投标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 | 交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采购人信息 | 采购人:青藏铁路公安局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5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971-7165025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84771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20363999900100000817031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