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分行社保卡制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招标人)现就青海分行社保卡制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青海分行社保卡制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28H999M24125000/01)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社保卡制卡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采购有效期:三年。
中标人数量:拟入围2家供应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含税价为:(小写):41500.00元;(大写):肆万壹仟伍佰元整。(税率:13%)(其中:社保卡制卡设备:39000.00元/台(含税);打印色带:2500.00元/条(含税))。
注: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所有产品投标单价限价(含税)之和。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及指定网站截图)。
3.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投标文件中所配置的关键人员均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8.供应商登录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商城”网站(https://jc.abchina.com.cn/jcgys/supplier/#/login)申请注册(按照资质条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且将审核通过此页装入投标文件中)。
9.供应商财务状况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将对应年份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于此,并加盖公章。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应能清晰看到相关财务数据、第三方审计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1日。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https://jc.abchina.com.cn(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电子招采中心,线上下载。
相关操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请查看农银e采平台门户“帮助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的缴纳方式:转账至银行卡号(对公户)
账户名称: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黄河路支行
账户号码:28002001040024974
注:转账时需备注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
注:如为委托项目,则此处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售价可调整。招标代理应在农行开立账户,以配合完成线上支付工作。
提示:
1.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五、项目说明会(如有)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情况。各投标人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会议时间:**年**月**日**点**分**秒。
地点: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在电子招采中心提出,招标人将在电子招采中心发出澄清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将通过电子招采中心进行查看投标人、标书解密、标书导入、唱标等环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中心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3.现场解密地点:
注: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
3.1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3.2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地点:同现场解密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平台门户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等媒介上发布。
九、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手册进行下载电子招采中心工具包、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加密上传、参与开标等操作。
2.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电子招采中心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971-392238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招采中心将拒收。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
地址:西宁市黄河路9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71-3922383
(注:如为委托项目,则此处填写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邮编:810000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971-3930630
传真:0971-3930630
电子函件:3246265532@qq.com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