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业务宣传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九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检察业务宣传服务进行询比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QHJY-2024-XBZB021 |
采购项目名称 | 检察业务宣传服务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采购预算额度 | 470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服务范围 |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证;营业执照须具备广告设计或广告制作或影视拍摄制作等相关经营范围;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 | 请于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 |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 |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 | 500.00元/套(询比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地点 | 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4层12401室 |
购买询比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
询比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4层12401室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单位: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2-8622548 地址: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九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971-3599180 邮箱地址:1047482510@qq.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广场 A 座 13 楼 1312 室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城东支行 |
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 | 青海九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行 | 0301201000447940 |
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 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
青海九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