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松家沟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垃圾倾倒填埋场区场地平整服务项目已由西宁湟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西宁湟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采购进行询比采购招标。
2.1 项目地点:青海省内
2.2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招标范围:场区平整、场区道路维修、场区洒水降尘、机械设备服务及场区管辖范围内的沟渠及沉淀池进行清淤工作工作。
服务内容:1.在服务期间,乙方对机械设备拥有所有权,甲方对驾驶人员及机械设备拥有调派使用权。在服务期间,乙方若对机械设备进行更换、调配或者增减其他设备及物品,需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调配、增减场内机械设备及物品。服务期间确保场区全年24小时运行,配置备用设备及人员。(装载机及机械操作人员至少需一用一备)
2.当运输车辆将建筑垃圾运入填埋区域,在作业面上进行倾倒工作时,倾倒区堆填的垃圾需在第一时间推平并进行压实处理(除甲方特殊要求外)。装载机或推土机将垃圾推平并进行压实处理,每次摊铺垃圾厚度0.4~0.45M。当倾倒区域内垃圾推平压实后,需再次进行碾压,每次压实的范围必须有1/3覆盖上次的压痕,压实后的垃圾容量根据分类性质,建筑渣土、废旧混凝土、砖瓦等不能低于1.80T/m³。
3.洒水车需相互作业(至少两台),对场区管辖范围内道路进行清洗、洒水、降尘并满足场区内蓄水池及生活区的储水、蓄水、接水等相关需求。
4.根据场区的运营需求,乙方根据甲方的相关要求对场区管辖范围内的沟渠及沉淀池进行清淤工作,保证场区的正常运行。
5.根据场区的运营需求,乙方根据甲方的相关要求对场区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及沿线路肩进行平整修复工作,满足场区的运行要求。
6.在服务期间,驾驶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听从场区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及调派。
7.严格控制坐标及标高进行倾倒填埋作业。
8.辅助场区进行林草恢复种植。
2.3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合同签订方式:一年一签,每年末由招标人对中选供应商服务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中标人予以清退。
2.4最高投标限价:115万元/年
2.5招标方式:询比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到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03室(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报名的,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781324561@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19开标大厅(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湟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0971-4299612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联系人:葛景润、贾雪滢
邮编:810001
电话:0971-6327712
传真:0971-6157379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