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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地质勘察单位招标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青海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地质勘察单位招标项目

(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DXB-2024-355)

青海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单位招标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地质勘察单位招标项目(第二次)

1.2采购人:青海省人民医院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详见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2.2编制周期:中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提供详勘报告

2.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合格

2.5服务周期:同合同工期一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地勘单位需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2)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需承诺项目负责人到场履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承诺函格式自拟。不到场履约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02:30时至0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0971-6184331转608;

电子邮箱:qhcdzbgy@163.com

收款单位: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0363999900100000817031 (行号:203851000111)

4.3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4.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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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省人民医院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971-8066129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84771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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