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评估服务机构准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评估服务机构准入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SCIT-GN-QH20241104),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数:四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2.2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服务内容:
标段一: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通过招标入围方式,选取5家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评估机构合作管理办法准入要求的评估机构,为我行法人、自然人客户信贷业务、非信贷业务和资产保全业务及其他事项提供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二:土地评估服务。通过招标入围方式,选取2家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评估机构合作管理办法准入要求的评估机构,为我行法人、自然人客户信贷业务、非信贷业务和资产保全业务及其他事项提供房地产、土地、价值评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三:资产类评估服务。通过招标入围方式,选取2家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评估中介机构合作管理办法准入要求的评估中介机构,为我行法人、自然人客户信贷业务、非信贷业务和资产保全业务及其他事项提供资产价值评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四:矿业权价值评估服务。选取1家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评估中介机构合作管理办法准入要求的评估中介机构,为我行法人、自然人客户信贷业务、非信贷业务和资产保全业务及其他事项提供矿业权价值评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2年;
2.5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押品所在地西宁市住宅类收费单笔不高于600元,商用房收费不高于行业《计价格[1995]971号》收费标准的2折;押品所在地海东、海南、海北地区住宅类收费单笔不高于700元,商用房收费不高于行业《计价格[1995]971号》收费标准的3折;押品所在地玉树、果洛、黄南、海西州地区(含格尔木)住宅类收费单笔不高于900元,商用房收费不高于行业《计价格[1995]971号》收费标准的4折。(商用房收费单笔最高限价1万元)
标段二:
押品所在地西宁市土地收费不高于行业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2折;押品所在地海东、海南、海北土地收费不高于行业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3折;押品所在地玉树、果洛、黄南、海西州地区(格尔木)不高于行业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4折。
标段三:
不高于行业《青发改收费(2011)232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4折;
标段四:
根据基准价格折扣率计价,不高于基准价格的6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三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需在青海省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备案(青海省住建厅或自然资源厅等),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有规范的规章制度(提供证明材料)。
(2)本次采购项目不与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评估事故、给银行造成损失、2022年以来与我行合作后因不符合行内评估机构管理要求被退出、或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评估机构合作(提供承诺函)。
(3)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提供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
(5)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无任何违法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6)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7)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后,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8)未被中国邮政集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取准入限制、黑名单等强制措施,不存在重大诚信问题、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提供承诺函)。
(9)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存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有骗取中标情况;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无不良记录,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段二: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需在青海省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青海省住建厅和自然资源厅)备案。具备在青海省内房地产和土地评估执业资质。
(2)本次采购项目不与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评估事故、给银行造成损失、2022年以来与我行合作后因不符合行内评估机构管理要求被退出、或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评估机构合作(提供承诺函)。
(3)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提供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
(5)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无任何违法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6)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7)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后,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8)未被中国邮政集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取准入限制、黑名单等强制措施,不存在重大诚信问题、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存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有骗取中标情况;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无不良记录,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段三: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资产评估执业资质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执业资质,属于外商投资设立的,还应符合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需在青海省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备案。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有规范的规章制度(提供证明材料)。
(2)本次采购项目不与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评估事故、给银行造成损失、2022年以来与我行合作后因不符合行内评估机构管理要求被退出、或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评估机构合作(提供承诺函)。
(3)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提供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
(5)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无任何违法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6)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7)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后,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8)未被中国邮政集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取准入限制、黑名单等强制措施,不存在重大诚信问题、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提供承诺函)。
(9)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存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有骗取中标情况;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无不良记录,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段四: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矿业权评估执业资质(提供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有规范的规章制度(提供证明材料)。
(2)本次采购项目不与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评估事故、给银行造成损失、2022年以来与我行合作后因不符合行内评估机构管理要求被退出、或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评估机构合作(提供承诺函)。
(3)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提供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
(5)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无任何违法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6)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7)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后,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8)未被中国邮政集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取准入限制、黑名单等强制措施,不存在重大诚信问题、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提供承诺函)。
(9)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存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有骗取中标情况;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无不良记录,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邮箱报名形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czqhfgs@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代理公司会通过邮件方式回传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请将报名资料原件邮寄至代理公司。
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记录表中*号项(投标单位全称、电话、购买日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购买单位代表、手机号码、邮箱)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除投标资格外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4.2标书购买联系人:张女士
4.3电话:0971-8176995-0
4.4电子邮箱:czqhfgs@163.com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6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分行
4.7收款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4.8一般账号:698859723(标书费、中标服务费汇款,后附项目编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5.1投标文件接收邮箱:2471204281@qq.com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将加密文件发送至接收邮箱。
注:本项目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会议开标,投标人应在2024年12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进入视频会议。视频会议过程中,接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供应商将本公司名称及密码发送至会议公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并开启投标文件。未参加视频会议的投标人,视为默认投标文件开启过程和结果。
5.3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解密或无法打开的情形,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网》上发布。
7.接受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接收异议联系人:钟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299459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32号
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0971-829945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7室
邮编:810001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971-8176995-8021
传真:0971-8290228
电子邮件:czqhfgs@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分行
一般账号:698859723(标书费、中标服务费汇款,后附项目编号)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