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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5年零星工程与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5年零星工程与服务框架协议公开

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批次编号:282452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并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对于专业资质中要求同时具备设计和勘察(岩土、测量)资质的项目,如潜在投标人无勘察(岩土、测量)企业资质,请潜在投标人与有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岩土、测量)企业签订完成设计勘察(岩土、测量)任务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时间符合工程实际时间要求,并将委托协议书及勘察(岩土、测量)资质证书附在商务资格证明文件中。

3.3联合体投标: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注意事项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5年零星工程与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按折扣比例报价的标包,各潜在投标人中标后,按照估算金额作为中标金额进行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截止2025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生效执行的所有匹配通知书分别计算实际应收服务费并累加,其费用总和与已收缴的服务费(预缴)进行核实清算(实际费用总额高于预收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追缴差额部分;实际费用总额低于预收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退还差额部分)。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此次招标采购采用大文件上传+“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知悉。(所有投标文件格式为双层PDF文件)。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日09:00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当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大文件)和通过“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知悉。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仅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对于受电子商务平台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投标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注:上传至大文件功能加密网盘的投标文件系统已自动加密,投标人所制作的压缩包无需加密,因投标人对压缩包进行加密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云存储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指通过“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技术投标文件(自行制作);2.商务投标文件(包含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开标文件)(自行制作),共四份文件需完成上传,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查看所涉标包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如因缺失造成的否决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及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投标人未在“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对应标包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该标包投标文件未递交,请投标人上传文件时认真查看批次名称、分标名称、包号,对应上传。

★关于采用“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递交投标文件的说明

请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后使用“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的辅助投标功能(使用功能前请插入电子钥匙ukey),进行相应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47.100.70.249/qh-web/)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通过“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成功后,可在工具端查看投标回执单结果,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以回执时间为准),或在截标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可重复递交投标文件,文件修改可直接在工具中重新编辑修改、重新加密、上传,完成对原投标文件的修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操作说明详见工具下载地址中“下载操作说明”,工具软件客服电话见下载地址中“运营支持”。

6.开标

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09时00分。本批次开标不组织人员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用钉钉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开标直播,并在开标结束后24小时内在“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上自行确认报价。开标会议二维码: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5年零星工程与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s://www.qhei.ne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

邮编:8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

邮编:810000

联系人:冶先生

联系人电话:0971-6076799

电子邮件:zbgs502@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宁新支行

联行号:102851002683

账号:2806026809100002525

电话:15003663242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p.sgcc.com.cn(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5年零星工程与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附件1.xlsx

附件2:业绩及人员要求一览表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5年零星工程与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附件2.xlsx

附件3:合规约定(业务关联方)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5年零星工程与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合规约定.docx

附件4:ECP2.0不含税价格填写示例如下: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5年零星工程与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提示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加力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缓解资金压力,以“诚信担保”替代“投标责任担保”的方式,规范开展招标采购活动,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投标保证金承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特别提示:

为提高评审质效,减轻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成本,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各潜在投标人采用大文件上传+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为了满足后期合同签订和存档需要,投标人中标后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补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大文件、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与大文件、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纳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并于中标候选人公示通知时间送到或者邮寄至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标书未到影响合同签订的后果自负。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十二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送达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十二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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