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零星维修调整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2024-JQXSLZ-G3009/QHZX-竞谈(工程)2024-05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额度 | 169240.90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169240.90元(其中:1.互助修复围墙:25944.26元,2.民和2452修复围墙:32800.01元,3.民和1687修复围墙:44017.26元,4.民和1943A修复围墙:66479.37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采购、施工及项目管理能力; 2.资质要求: (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和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时间承诺书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 (1)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一年及以上的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 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供应商无外资参股(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非国外境外成员,未被国家或者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工程建主管部门,以及军队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无在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未被列入军队抄告违规失信企业,无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周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周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其他要求: (1)遵守相关保密协议,提供保密承诺书。 (2)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 |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1日(北京时间) 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
获取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邮购 |
文件售价 | 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1号写字楼20层12014室) 文件购买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0971-5218441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zhongxu@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否则报名资料无效。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称:某单位 地址:西宁市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3554473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971-5218441 邮箱地址:qhzhongxu@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1号写字楼20层12014室 |
保证金 | 1.3000元(元整) 2.保证金收取信息: 2.1收款人: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西宁分行营业部 2.3收款账号:632010100100376299(开户行号:309851000028) 3.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4.其他注意事项: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日历天 |
响应文件份数 | 1份正本、2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U盘或是光盘)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3.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
开启时间及谈判地点 |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谈判地点: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1号写字楼20层12014室) |
指定的媒体 | 军队采购网(www.plap.cn)、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代理服务费 | 1.收取对象:成交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
监管部门及电话 | 设施建设处,联系电话:027-59561737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971-3551817 |
其他要求 | 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无法正常打开,或修改工程名称、标段,以及项目结构(包括名称、数量、层级)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导致无法导入进行清标的,经确认后如实记入开标记录表,由评标小组会在评标时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清标内容作为评标依据,清标仅作为合同依据的不适于此条)。(请各谈判供应商单独携带GBQ清标文件一份密封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