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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施工(EPC)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已由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柴行发统备字[2023]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饮马峡工业园区

(2)规模: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范围:①完成本项目3×220t/h循环硫化床锅炉的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改造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岩土勘查、安全设计专篇、施工图预算编制、职业病设计专篇。本拟建项目处于较高海拔地区,项目所在地平均海拔3130米左右,在项目设计和设备选型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以达到项目的预期效益和目标。②原煤到货空干基硫按1.0%的数值核算。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的负荷范围能满足锅炉负荷在30%~110%B-MCR负荷变化,不影响锅炉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不降低锅炉的出力,不缩短锅炉的原有正常检修周期(一年)。③超低排放改造系统按无人值守全自动化运行设计,并且与现有的锅炉运行系统无缝对接。(2)建设范围及基本要求:①锅炉脱硫:3×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技术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工艺技术。须保证3×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系统经环保验收合格正式投运后,连续稳定运行年限不少于三年。②在现有炉内脱硫系统停用且脱硫塔(岛)SO2入口浓度不大于2500mg/Nm3的条件下,实施改造后锅炉烟气净化系统排放指标实现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③锅炉除尘:除尘需要在脱硫塔(吸收塔)后新建配套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工艺的布袋除尘器。经过除尘改造后,实现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布袋的使用寿命不得低于3万小时累计运行时间。④锅炉脱硝:锅炉烟气净化系统排放指标实现NOx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⑤公司现有氨水制备系统,进行增容改造,增加氨水循环系统。实施范围包括以上装置内的土建、厂房、设备、地上地下管路、阀门、电气系统、电控制系统、通讯系统、室内外管廊及桥架、电线电缆、照明、消防、地沟、采暖、通风、防雷、接地、防腐、保温隔热、防火、设备和管道标识等专业。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784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900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服务期:385.0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采用(交钥匙方式)设计(含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制造、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货、施工(包括本项目必须的建筑、设施、设备、工艺管线等的拆除)、安装、单体及系统调试、试运行,项目管理、设计联络,专家评审、压力设备管道的报检报验、消防专项验收、环保备案、固定污染源监测报告、政府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意见、职业健康“三同时”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完成施工前后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也包括技术规范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本工程的整体性能保证由中标人负责,并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范围:①完成本项目3×220t/h循环硫化床锅炉的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改造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岩土勘查、安全设计专篇、施工图预算编制、职业病设计专篇。本拟建项目处于较高海拔地区,项目所在地平均海拔3130米左右,在项目设计和设备选型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以达到项目的预期效益和目标。②原煤到货空干基硫按1.0%的数值核算。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的负荷范围能满足锅炉负荷在30%~110%B-MCR负荷变化,不影响锅炉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不降低锅炉的出力,不缩短锅炉的原有正常检修周期(一年)。③超低排放改造系统按无人值守全自动化运行设计,并且与现有的锅炉运行系统无缝对接。(2)建设范围及基本要求:①锅炉脱硫:3×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技术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工艺技术。须保证3×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系统经环保验收合格正式投运后,连续稳定运行年限不少于三年。②在现有炉内脱硫系统停用且脱硫塔(岛)SO2入口浓度不大于2500mg/Nm3的条件下,实施改造后锅炉烟气净化系统排放指标实现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③锅炉除尘:除尘需要在脱硫塔(吸收塔)后新建配套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工艺的布袋除尘器。经过除尘改造后,实现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布袋的使用寿命不得低于3万小时累计运行时间。④锅炉脱硝:锅炉烟气净化系统排放指标实现NOx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⑤公司现有氨水制备系统,进行增容改造,增加氨水循环系统。实施范围包括以上装置内的土建、厂房、设备、地上地下管路、阀门、电气系统、电控制系统、通讯系统、室内外管廊及桥架、电线电缆、照明、消防、地沟、采暖、通风、防雷、接地、防腐、保温隔热、防火、设备和管道标识等专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一级]资质,详见招标文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环保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勘察单位不得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3784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4年10月17日0:00时至2024年10月2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8日9: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可容40人)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胡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21176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饮马峡工业园

邮编:

联系人:李静平

电话:1869787998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3号楼1单元2层1023室

邮编:8100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971-8211766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