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洒水车、扫地车、巡逻车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买 方: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洒水车、扫地车、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采购1台15T洒水车(燃油车型)、1台新能源扫地车、1台保安巡逻车。
项目服务地点位于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32公里处,距西宁市区约50km,交通便利。
1.2 招标范围
1.2.1 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采购1台15T洒水车(燃油车型)、1台新能源扫地车、1台保安巡逻车。(具体参数详见第6章技术条款)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投标人提供的洒水车、扫地车、巡逻车除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外,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1.2.2 服务内容
整车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洒水车、扫地车、保安巡逻车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现场安装和调试、试运行;
提供现场操作、维护保养、修理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技术规范中要求的所有备件、工具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相关培训;
提供车辆挂牌需要的所有资料;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1.2.3 交货地点、时间
(1)交货地点: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里70号。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由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相应车型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商可提供所投车辆生产企业的供货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发售时间:2024年1月24日0:00时~2024年1月30日24:00时
1.7.2 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4年2月20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投标报名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 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芦永霞
电 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 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