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现发布某单位车辆轮胎采购项目公告,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QHWR-竞谈(货物)2024-01-004
三、项目概况:
1、采购预算:肆拾壹万贰仟柒佰玖拾元整(412790.00元)。
2、供货期:2024年2月8日前。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质保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非外资企业(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报价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报价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报价供应商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以及缴纳社保证明;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该单位过往合同履约不力的公司;(须提供承诺函;以及军队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其他资格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01月19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注:需网上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在邮件中标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hwrzbgs888@163.com)。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电汇或现金,电汇形式缴纳时请在交易用途栏注明用途及项目编号,获取谈判文件的同时须出示缴纳购买谈判文件费用的银行电汇凭证。
代理机构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收款人:青海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8430000000107429
注:各供应商在电汇标书款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地点:青海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山东大厦15楼1152室)。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青海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山东大厦15楼1152室)。
八、响应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小写: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0701201000301837
开户名称:青海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
交纳时间: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规定的账户。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九、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青海省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先生
办公电话:0971-6396837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971-7350048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山东大厦15楼1152室
十二、监督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名称:某单位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971-6396821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