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分行营业网点新风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青海分行营业网点新风系统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本次拟采购营业网点高柜区新风设备包括:吊顶式和壁挂式(或落地式)两种。
2.3服务期限:三年
2.4招标范围:拟选1家投标人。
2.5招标编号:耀川公招(货物)2023-023
2.6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条件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或领取文件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截至报名截止日(或领取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4.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供应商所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代表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包件)的采购。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和所投产品原制造商在招投标及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
10.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一号写字楼11楼11113室(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标书费(标书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或开具收据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投标投标人均无资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一号写字楼11楼11113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路9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71-3922412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一号写字楼11楼11113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4299981
电子邮件:1733381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