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应急电源车、曲臂式升降车车辆采购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应急电源车、曲臂式升降车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伏山光伏电站海拔3200m,距离共和县城60公里,厂址总面积20.49km²,为了做好光伏电站日常消缺、设备巡回、事故紧急处理、光伏电池组件及重型物品搬运工作,拟配备应急电源车1辆、曲臂式升降车1辆用于现场使用。
1.2.1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应急电源车、曲臂式升降车车辆采购为
应急电源车1辆、曲臂式升降车1辆及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1)交货地点: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全和巷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区域管理中心。
(2)计划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本项目由业主单位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销售代理企业或车辆制造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包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1台所投车辆的销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授权代理企业可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制造企业的销售业绩。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1发售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
1.8.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8.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10月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 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