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黄河公司2023年海南州光伏电站、格尔木光伏电站、海南州风电场、海东分公司风电场网围栏维改造修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确定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风力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新能源分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青海水利水电集团茫崖风电有限公司
天峻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湟源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青海丰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公司2023年海南州、格尔木光伏电站、风电场、格尔木光伏发电公司风电场、海东分公司风电场网围栏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1黄河公司本次网围栏维修光伏电站分别为:
1.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塔拉滩,场址距共和县 45 公里,G214国道位于场址南侧,地面海拔3100m左右。
2.风电场分别为:茶卡风电场、那仁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州茶卡镇境内,距离西宁约300km;切吉西风电场、茶卡盐湖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境内,距离西宁约260km;莫合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境内,距离西宁约260km;
3.大格勒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大格勒乡,场址距离格尔木市约45公里;呼云风电场、艾枫风电场、枫伊风电场、祖安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距离都兰县直线距离约200km。
各电站多处网围栏因材质及环境因素导致表面油漆脱落、网格破损、锈蚀严重、地桩与围栏竖杆连接处折断,造成网围栏破损,无法起到隔离防护作用,因此需对锈蚀、损坏的网围栏及地桩进行拆除,并更换新围栏和螺旋桩。
本项目为区域网围栏更换安装项目,采用成品金属网围栏将光伏阵列区、箱变及终端杆进行隔离,金属网(镀锌钢)围栏基础采用钢管螺旋桩,在主要进出平台道路处设置与路同宽的成品金属网(镀锌钢)围栏大门,将各光伏发电用地范围形成封闭管理。
4.宝丰风电场、新长征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茫崖镇福利区以西,电站距离格尔木市约550公里,距离茫崖市约60公里;西海长风风电场、修远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冷湖镇丁字口以东,电站距离格尔木市约480公里,距离冷湖镇约40公里。
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内容为:在各风电场区内箱变及箱变高压侧门型杆隔离刀闸处、集电线路终端杆处四周装设永久性安全围栏,安全警示牌采购。
5.天峻和顺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天峻县快尔玛乡境内,距离天峻县城18公里;主要施工内容为:共计需加装27处围栏,分别是25个箱变T接点杆塔处和2条集电线路进升压站处。
6.兔儿台风电场,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日月乡兔尔干村,东侧G6京藏高速和G109国道经过,距离湟源县46公里,距离西宁90公里;主要施工内容为:共计需加装9处围栏,分别是8个箱变T接点杆塔处和1条集电线路进升压站处。
7.草雄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境内风力发电园区,北侧G6京藏高速和G109国道经过,距离共和县90公里;共计需加装53处围栏,分别是50个箱变处和3条集电线路进升压站处。
1.1.2新能源电站名称、合同业主单位、实施地点及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提供)如下:
新能源电站名称 | 合同业主单位 | 实施地点 | 合同编号 | |
1 | 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 | |
2 | 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 | |
3 | 珠玉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 | |
4 | 茶卡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茶卡镇 | |
5 | 那仁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新能源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茶卡镇 | |
6 | 切吉西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 |
7 | 茶卡盐湖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风力发电分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 |
8 | 莫合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 |
9 | 大格勒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大格勒乡境内 | |
10 | 呼云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地区 | |
11 | 艾枫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地区 | |
12 | 枫伊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地区 | |
13 | 祖安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地区 | |
宝丰风电场 | 青海水利水电集团茫崖风电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茫崖镇福利区以西 | ||
15 | 新长征风电场 | 青海水利水电集团茫崖风电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茫崖镇福利区以西 | |
16 | 西海长风风电场 | 青海水利水电集团冷湖风电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冷湖镇丁字口以东 | |
17 | 修远风电场 | 青海丰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冷湖镇丁字口以东 | |
18 | 天峻和顺风电场 | 天峻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天峻县快尔玛乡境内 | |
19 | 草雄风电场 | 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 |
20 | 兔儿台风电场 | 湟源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日月乡兔尔干村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黄河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网围栏维修,含旧围栏拆除、新围栏采购及安装;
2.茶卡风电场、切吉西风电场、茶卡盐湖风电场、那仁风电场、莫合风电场网围栏维修,含旧围栏拆除、新围栏采购及安装;
3.大格勒风电场、呼云风电场、艾枫风电场、枫伊风电场、祖安风电场箱变网围栏维修,含旧围栏拆除、新围栏采购及安装、围墙青砖采购及砌筑。
4.宝丰风电场、新长征风电场、西海长风风电场、修远风电场箱变及箱变高压侧门型杆隔离刀闸处、集电线路终端杆处装设永久性安全围栏、围栏门制作安装、所装设围栏安全警示牌采购。
5.天峻和顺风电场、草雄风电场、兔儿台风电场箱变T接点及升压站进线处采购锌钢围栏及安装施工,含旧围栏拆除、新围栏采购及安装、安全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1.2.2主要工作内容
对黄河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茶卡风电场、切吉西风电场、茶卡盐湖风电场、那仁风电场、莫合风电场、大格勒风电场、呼云风电场、艾枫风电场、枫伊风电场、祖安风电场各子阵区域破损网围栏进行维修,共计27889.5米网围栏进行维修,140米青砖墙砌筑。
对格尔木光伏发电公司宝丰风电场、新长征风电场、西海长风风电场、修远风电场箱变及箱变高压侧门型杆隔离刀闸处、集电线路终端杆处装设永久性安全围栏2754米(含围栏门制作安装),安全警示牌采购624块。
对黄河公司海东分公司草雄风电场拆除旧网围栏及基础1500米、采购及安装锌钢围栏1888米、制作及安装53扇锌钢围栏门、制作及安装424块安全标识牌;兔儿台风场采购及安装锌钢围栏253米、制作及安装9扇锌围栏门、制作及安装136块安全标识牌;天峻和顺风电场采购及安装锌钢围栏648米、制作及安装27扇锌围栏门、制作及安装408块安全标识牌。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电站设备供货,安装及拆除工作以甲方通知为准开工,各电站施工同时开展,所有电站损坏围栏拆除与电站新围栏加装同步施工,单个电站拆除与安装工期控制在30日内,所有电站总安装工期控制在90日,总安装工期不含网围栏供货时间。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之一的企业: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
3、本项目拟任的管理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因本项目施工涉及重体力劳动,要求作业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45周岁。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电力工程施工中含网围栏安装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8日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9月11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1投标人须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