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铝产业再生铝合格供应商征集
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确定
招 标 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铝产业再生铝合格供应商征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结果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属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位于青海省湟中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内,在湟中县汉东乡政府所在地北侧,北边距湟水河约8km,东南距湟中县城约12km,厂址西北距湟原县城约25km,东距西宁市约37km。根据我公司生产使用要求年再生铝需求量约2000吨左右。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铝产业再生铝合格供应商征集。
本次招标的再生铝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各投标人在收到再生铝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须与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再生铝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在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入选再生铝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再生铝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一年。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到期前2个月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评审不合格的,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并同时终止(或取消)其该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再生资源加工、回收、销售企业或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再生铝供货业绩(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须反映具体的工作内容)。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1发售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8日
1.8.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8.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9月11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 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 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