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实施情况评估 。项目业主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实施情况评估
1.2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川泽询比(服务)2023-041
1.3 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
1.6.1 项目规模及内容:完成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1.6.2 服务地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 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询比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询比采购范围:完成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2.2 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元
2.3 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2.4 服务地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及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5天内);
3.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复印件(三表一附注)或由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D区A-2-21层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购买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D区A-2-21层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其他
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联系人:白老师
电 话:0972-8516516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D区A-2-21层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971-4111836
电子邮箱:qhcz123@126.com
2023年08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