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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六套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六套污染源在线监测

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六套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编号:QHTZ-2023-044),招标人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全部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70号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2.2招标范围:

对电解六套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更新改造。

(一)设备拆除

1.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的拆除;

2.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站房内UPS不间断电源的拆除;

3.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系统全部采样管线拆除,包含原电缆桥架等,共计约300米;

4.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系统采样探头、温压流、烟气湿度仪、颗粒物监测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机柜及预处理系统、平台配电箱等拆除;

5.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系统站房至控制室电缆拆除,共计约300米;

6.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系统站房窗户拆除;

7.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系统站房空调拆除。

(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1.电解六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

2.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平台至站房电缆桥架施工;

3.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系统伴热管线、通讯线缆铺设施工;

4.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平台处采样探头、颗粒物监测仪、温压流监测仪、分析仪、烟气湿度仪、机柜及预处理系统、平台配电箱、全程标定等采购安装;

5.电解六套在监测系统站房内UPS不间断电源采购安装;

6.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系统站房至控制室电缆线更换,共计约300米;

7.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系统站房塑钢双层真空玻璃窗户安装,共计约10平方米;

8.电解六套在线监测系统站房壁挂2P空调采购安装。

9.电解六套监测平台重新开孔,安装监测设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中7.1.1.7的规定要求;

10.电解六套安装的在线监测站房的设备防雷系统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中7.2.14的规定要求;

1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承包商按照采取手工检测的方式向我公司提供手工检测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并配合我公司在项目实施期间做好各类情况说明和手工检测数据上报工作;

12.本项目数据采集仪采取利旧,承包商需将新CEMS系统数据传输至现场端数据采集仪,包括数据标记等功能,数据切换期间,承包商应尽量保障数据不出现长时间异常,同时做好应急手工检测的准备工作。

13.涉及的所有改造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规范》(HJ76—2017)的规定要求。

14.本项目所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数据采集、检测、切换、调试、联网等工作,如须具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检测资质且在西宁市环境生态局备案,承包商需满足上述要求或委托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实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和联网验收备案,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项目预算额度:220万元

2.6付款方式:提供银行保函与预付款相同金额的银行保函,预付款30%,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付67%,质保3%。

2.7质保期:本次乙方实施的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时间以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的承包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非投标设备生产厂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烟气在线监测设备中烟气分析仪和颗粒物监测仪的代理销售授权证明资料(一家制造商只能唯一授权一家代理商),同一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参与,代理商不能参与。

(2)财务要求:近二年(2021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审计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必须清晰)。

(3)信用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项投标设备(同类型的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自制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在青海天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61-1号4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23楼)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天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61-1号4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23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70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389765660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天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61-1号4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23楼

邮编:810003

联系人:闯先生、李先生

电话:0971-4118113

传真:0971-4118113

电子邮件:59373916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小桥支行

账号:63050150360300000212

2023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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