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待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 方: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视频监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新建的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该项目区建设场址位于大同区高台子镇,距离市区约40公里,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
光伏电站实证实验区装机容量共150MW,由子阵组成,配置储能系统单元。每个子阵配置了一面通信控制箱以完成实证实验区设备的信息采集、传输及控制。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视频监控范围包括35kV预制舱汇集站及实证实验区。一期工程中已在220kV升压站设置图像监视系统平台,负责接收图像监视信号,并能上送集控中心。35kV预制舱汇集站及实证实验区图像监视信号利用35kV预制舱汇集站与220kV升压站之间已建设的36芯光缆的两芯传输至布置在220kV升压站的图像监视系统后台。
1.2招标范围
(1)400万星光级网络球形摄像机 26台
(2)200万红外定焦防爆半球网络摄像机 28台
1.2.2交货地点: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1.2.3交货时间:2023年9月底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图像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摄像头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在国内向大型市政工程或商业场所或工矿场所或大型电站提供过图像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且该图像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具有成功运行经验(附合同复印件,含供货范围)。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8月2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 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