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改造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 包 人: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康扬、黄丰、大河家电站是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梯级电站,位于青海省尖扎县至民和县黄河干流上,三电站均为为III等中型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三电站安全监测系统主要监测项目包括: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应力应变监测、温度监测、水力学监测、强震监测和环境量监测,包括水位、水温、气温、降水等。
迄今为止,电站监测系统设备(仪器)投入运行多年,存在不同程度的设备(仪器)老化和性能降效,以及部分监测设备(仪器)发生测值跳动、断测等现象,加之,监测设施的现场环境布置已不能满足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管控要求。为此,现需对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备(仪器)进行维修,同时对监测设施的现场环境布置进行整治。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各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1)水电站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号 | 电站名称 | 机组台数(台) | 单机容量(MW) | 备注 |
1 | 黄丰水电站 | 5 | 45 | |
2 | 大河家水电站 | 4 | 35.5 | |
3 | 康扬水电站 | 7 | 40.5 |
(2)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 水电站名称 | 项目业主单位 | 合同编号 |
1 | 黄丰水电站 |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丰分公司 | 合同签订时确定 |
2 | 大河家水电站 |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河家分公司 | 合同签订时确定 |
3 | 康扬水电站 | 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确定 |
(3)交通条件:
水电站 | ||||
1 | 黄丰水电站 | 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积石镇河北村 | 魏早胜 | 18897237887 |
2 | 大河家水电站 |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官亭镇赵木川村 | 严子强 | 19997216679 |
3 | 康扬水电站 |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康扬镇 | 谈重成 | 15897187969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康扬、黄丰、大河家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备(仪器)改造。
(2)康扬水电站两条静力水准改造;
(3)康扬水电站双金属管标改造;
(4)康扬水电站扬压力传感器更换;
(5)康扬水电站几何水准测点整治;
(6)康扬水电站量水堰板安装;
(7)黄丰水电站引张线维护;
(8)黄丰水电站量水堰维护;
(9)黄丰水电站双金属管标改造;
(10)黄丰水电站气象站改造;
(11)黄丰水电站几何水准测点整治;
(12)黄丰水电站测斜孔改造;
(13)大河家水电站引张线维护;
(14)大河家水电站量水堰维护;
(15)大河家水电站双金属管标改造;
(16)大河家水电站几何水准测点整治;
(17)康扬、黄丰、大河家水电站观测房修建;
(18)康扬、黄丰、大河家测压管孔口装置修理及根部渗水处理;
(19)定制仪器保护箱。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实施地点:康扬水电站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康扬镇、黄丰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循化县积石镇河北村、大河家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赵木川村。
(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但总工期不做调整。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1个监测设施安装/或改造/或维修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至少能够反映所承担监测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主要监测设备的安装/或改造/或维修方面的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3年8月5日10:00时在青海省城西区新宁路36号省投资大厦办公楼门前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费用及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联系人:朱瑞强 电话:18909736633
1.9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8月21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芦永霞
电 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54164105017
注: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