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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农商银行现金清分业务及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大通农商银行现金清分业务及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

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农商银行现金清分业务及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项目(二次)已由中共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通农商银行现金清分业务及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2.2 项目地址:青海省大通县

2.3 服务内容:现金清分业务及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服务

2.4 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认定的现金清分资质,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性文件,并对资质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3.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3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前到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4.2 现场报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

4.3 网上报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76863144@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以上资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佛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21941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

项目负责人:魏文婷

电话:0971-6183337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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