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光伏产业技术分公司晶硅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成套技术及回收材料再利用研究之组件回收实验平台废气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合同编号:QHHGF-FY(2023)第07号(总007号)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光伏产业技术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光伏产业技术分公司晶硅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成套技术及回收材料再利用研究之组件回收实验平台废气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国家电投于2021年底在西宁太阳能公司108库房建成国内首条组件回收技术研究实验平台,实验平台内包括一台热分解设备是用于物料焙烧及热分解处理的回转窑,该设备运行过程中物料燃烧将会产生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3类有害废气。目前组件回收实验平台未安装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烟气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排放标准。因此需采购及安装废气处理设备1套,用于处理晶硅光伏组件回收技术研究实验平台热分解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有害气体。主要工作内容为废气处理设备加工制造、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其中设备加工制造工作包括除尘系统、喷淋循环系统及配套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改造工程工作包括现有烟气管道、风机迁移对接接入;一次配及配套基建建设工作包括:废气处理设备基础施工、设备防护栏的购置、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包括风机单机运行测试、与热分解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联合运行调试等。
1.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废气处理设备加工制造、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 | 废气处理设备 | |||
1 | 废气除尘系统 | 1 | 套 | 处理风量:10000-15000m³/h |
1.1 | 喷淋循环系统 | 1 | 套 | 循环水泵一用一备,含冷却系统 |
1.2 | 药剂自动控制系统 | 1 | 套 | 通过PH控制计,实现自动加药 |
1.3 | 废气管道、阀门及法兰 | 1 | 套 | 管道之间配套连接件 |
2 | 玻璃钢耐腐蚀风机 | 2 | 台 | 一用一备,变频(一拖一) |
3 | 电气控制系统 | 1 | 套 | 烤漆户外防水型,风机变频启动,主要元器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 |
4 | 辅材、支架、检测平台及爬梯 | 1 | 项 | 配套 |
二 | 改造工程 | |||
1 | 现有烟气管道及风机迁移对接改造 | 1 | 项 | 利旧搬迁 |
三 | 一次配及配套基建建设 | |||
1 | 一次侧电缆及线槽等 | 1 | 套 | 按设备总负载功率配备线缆,线缆总长:85m |
2 | 自来水管及排污管等 | 1 | 套 | 按设备总进回水量配备水管,水管总长10m |
3 | 土建基础 | 1 | 项 | 设备占用面积:60*10m,按60㎡做基础,混泥土厚度:400mm,外加4套300*300mm的预埋件机柱 |
4 | 金属护栏 | 1 | 项 | 护栏材质:不锈钢管,钢管厚度:1.2mm;长度:26m,高:1.5m,门宽:1.5m(含门锁、合页) |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废气处理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2.2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设备:采购1套废气处理设备(详细要求件技术文件);
(2)改造工程:负责现有烟气管道及风机迁移对接改造并对接于新购设备,实现管道互通达标排放;
(3)一次配及配套基建建设:负责新购设备的水、电、气一次配安装、土建基础及设备安全防护栏安装;
(4)负责对新增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联动调试及试运行;
(5)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投标人对设备的完整性负责;
(6)系统设备运行后委托第三方进行废气排放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青海黄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108组件回收实验平台,车下交货。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完成现场交货,交货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光伏产业技术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废气处理设备制造企业。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有施工资质,可委托具有该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施工工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1台(套)废气处理系统设备的类似供货业绩(附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7月2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青海假日王朝大酒店五楼开标室。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如有)、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系人:芦永霞
电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