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风电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
合同编号:GHFL-FY-[2023]第13号(总64号)
WLFL-FY-[2023]第4号(总17号)
QGF-FY-[2023]第4号(总17号)
HHXNY-FY-[2023]第4号(总11号)
FD-FY-[2023]第13号(总29号)
ZX-FY-[2023]第5号(总17号)
项目业主:详见下述项目概况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海南风电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海南风电分公司,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距离省会西宁约140km。本次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46台,其中商务车1辆(7座),越野车7辆,中巴车4辆(24座1辆,20座3辆),面包车1辆(14座),小车1辆(5座),皮卡28辆(5座),厢式货车2辆,高空作业升降车1辆,依维柯工程车1辆。基于分公司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须配置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驾驶员40名,合计41名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各车辆所属业主单位如下:
序号 | 车型 | 车辆数量 (辆) | 驾驶员数量(名) | 业主单位 | 合同编号 | 备注 |
1 | 商务车 | 1 | 33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 GHFL-FY-[2023]第13号(总64号) | 其中有A1驾照的驾驶员5名,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3名,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25名 |
2 | 越野车 | 7 | ||||
3 | 中巴车 | 4 | ||||
4 | 面包车 | 1 | ||||
5 | 皮卡 | 23 | ||||
6 | 厢式货车 | 2 | ||||
7 | 皮卡 | 1 | 1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风力发电分公司 | WLFL-FY-[2023]第4号(总17号) | 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
8 | 高空作业升降车 | 1 | 1 | 青海黄电共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QGF-FY-[2023]第4号(总17号) | 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且须具起重机司机Q2证。 |
皮卡 | 2 | 2 | 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2名 | |||
10 | 小车 | 1 | 1 | 海南州海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 HHXNY-FY-[2023]第4号(总11号 | 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
11 | 皮卡 | 1 | 1 | 青海黄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FD-FY-[2023]第13号(总29号 | 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
12 | 依维柯工程车 | 1 | ||||
13 | 皮卡 | 1 | 1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新能源分公司 | ZX-FY-[2023]第5号(总17号) | 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
合计 | 46 | 40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风电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委托人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行车,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承担委托人各型车辆的日常安全驾驶及检查、维护。车辆定期保养、修理由委托方招标的修理厂承担,费用不包含在本服务招标范围内;承担简单的车辆清洁工作,车辆清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凭票报销;
(3)承担委托人生产、生活、公务等用车的安全驾驶服务;
(4)承担委托人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车辆值班及安全用车服务;
(5)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委托人处驾驶员的安全培训;
(6)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委托人处驾驶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理赔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年)、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体检、驾驶证的年审、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等;
(7)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配合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8)其他与驾驶服务相关的事项(在合同洽谈时,可就相关事项与委托人进行具体协商)。
1.2.3项目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服务地点:
本次交通运输服务其服务地点为常驻服务地点。常驻服务地点主要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区域管理中心: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距离西宁市160km;
切吉西项目部: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西北约26km处,距离西宁市260km;
祁家项目部: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境内,距切吉乡直线距离约20km,距西宁260km;
沙珠玉项目部: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东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55km,距离西宁市220km;
茶卡项目部: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西侧,西距乌兰县茶卡镇约37km,距离西宁市300km;
莫合项目部:位于共和县切吉乡西北部12km,场址北侧临近京藏高速G6线,距离西宁240km。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36个月(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年度合同期限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1.2.4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
提供驾驶员住房根据实际人数,按照两人一间考虑,每间房配2张床、1套桌椅及其他生活设施;驾驶员可在职工食堂用餐,但费用须自理。
本项目由各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管理服务企业(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载明有车辆管理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驾驶员资格及委托人对配置人员数量的要求
需配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须持有A1及以上驾照),驾驶员40名,合计41名。其中: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5名,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4名(其中1名须具起重机司机Q2证),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31名。驾驶员要身体健康,不存在不适合承担驾驶任务的疾病,均为男性驾驶员,年龄在23~52周岁之间,从事机动车驾龄在5年及以上。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向至少3个派驻单位(工矿企业/商贮企业/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并承担过交通运输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业绩投入驾驶员数量不少于10人(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反映出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投入驾驶员数量等内容)。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7月2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54164105017
注: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