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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电动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电动皮卡车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认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电动皮卡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工程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距离市区约40km。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46°10′17″,东经124°54′20″,选址总面积约8km²,平均海拔高程约为130m,交通便利,运输方便。因现场实际工作需要,为永跃光伏电站采购2辆电动皮卡车。

1.2招标范围

1.2.1本次招标范围内容:

为永跃光伏电站采购2辆电动皮卡,主要用于光伏电站日常巡检和设备维护。

1.2.2供货周期及供货地点

(1)供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供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永跃光伏电站。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动皮卡车生产制造企业或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须提供所投电动皮卡车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电动皮卡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直销机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直销机构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电动皮卡累计总销售金额200万及以上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内容含销售金额),其中直销机构可提供所投电动皮卡车生产制造企业的合同业绩。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6月2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系人:范慧琴

电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2.2招标文件购买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电动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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