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检验中心30吨汽车衡技改50吨汽车衡
合同编号:/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买方: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检验中心30吨汽车衡技改50吨汽车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距湟中区城约6km,年产能70万吨电解铝。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北厂30吨汽车衡为陕西公平电子衡器生产的桥式传感器汽车衡,规格尺寸为长3.0m,宽为7.0m,量程为30t,使用的基础方式为浅基坑式,现有汽车衡基础尺寸为3×7m,前后间隙5mm,检修孔尺寸较小,检斤稳定性较差,容易产生磅差,不宜用于铝液外销贸易结算,现汽车衡地基下沉,经常出现磅差,对铝液过磅及销售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影响铝业过磅工作。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公司北厂30吨汽车衡为陕西公平电子衡器生产的桥式传感器汽车衡,更换为50吨汽车衡,原有设备拆除,新设备基础制作及安装调试。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拆除原有设备(交由甲方指定地点,运距1kM);
1.2.2.2.设备基础制作;
1.2.2.3.安装新秤体;
1.2.2.4设备调试。
1.2.3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日内完成原有设备拆除、新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青海省西宁湟中甘河工业园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安装现场。
本项目由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计量设备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汽车衡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已完工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似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商可提供所投汽车衡生产企业的合同业绩。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3年6月1日10: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甘河滩工业园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门前集合,由买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联系人:许玮
电话:18946819428
1.9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6月13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系人:芦永霞
电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