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玉树市仲达乡中心寄宿制小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树市仲达乡中心寄宿制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投资【2023】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玉树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禄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项目的施工投标。
2.1建设地点:玉树州玉树市仲达乡
2.2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其中:体育活动室8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初(具体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4缺陷责任期(月):12个月
2.5招标控制价:2306563.35元(贰佰叁拾万零陆仟伍佰陆拾叁元叁角伍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今独立承担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3.3、信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2)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3)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3.4、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6、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4.1请派代表于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水井巷写字楼16楼2号房青海禄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购买询比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水井巷写字楼16楼2号房青海禄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树市教育局
地址:玉树市行政综合大楼A厅
联系人:拉老师
电话:0976-8823047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禄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水井巷写字楼16楼2号房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971-8019880;15111714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