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东北非代表处建设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可行性研究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中东北非代表处建设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可行性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项目拟以国家电投集团黄河公司中东北非区域代表处为依托,在集团公司境外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引导下,中东北非区域代表处建设全球应急转运中心,以强化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规范机构运作模式、提升基础保障能力为目的,充分发挥中东北非区域代表处、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境外机构与资源协同优势,结合外部专业研究机构能力,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本项目包括全球安全形势、内外部安全环境、需求及保障范围、能力建设、资源保障条件、证照许可要求、迪拜及周边国家应急资源保障条件及政策分析,开展应急转运方案、应急保障方案、体系建设等中心建设方案比选与及可行性论证,提出内外部资源库及资源调度机制搭建建议,编制《中东北非代表处建设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后续建设工作方案等。
1.2.1招标范围
基于黄河公司在阿联酋迪拜已设立的中东北非代表处,开展中东北非代表处建设全球应急转运中心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急转运中心初拟设在迪拜,覆盖范围包括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迪拜周边已有业务或可能有转运需要的国家,如沙特、马耳他、匈牙利、土耳其、几内亚等,具体设立方案及覆盖范围根据可行性研究结论确定。
1.2.2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涵盖以下方面:
(1)全球安全形势及政策环境分析。
(2)研究必要性、适用范围和需求分析。包括应急转运情景分析、覆盖区域、保障范围及启动应急转运条件。
(3)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常规能力标准、保障条件及管理机制、资源要素配置、证照许可等要求。
(4)迪拜及周边国家应急资源保障条件、环境、政策分析,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境外应急资源情况分析。
(5)国家电投集团境外业务开展情况及人员派驻情况。
(6)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实体化运作、服务外包、内外部资源库及资源调度方式等方案对比、可行性论证。其他中央企业建设全球转运中心的良好实践案例。
(7)根据运作方案对比情况,研究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建设准备工作,包括提升代表处公共安全、应急处置、医疗、物资储备、团组接待、信息化、区域统筹等基础保障能力方案。
(8)建设方案及比选。包括法规适用性和政策研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培训、国际应急全球联盟、信息与预警、国际应急能源物资储备链、医疗和差旅援助、紧急医疗转运、远距离空中医疗救援,大规模人员转运、海上救援应急预案等应急转运方式、目的地、保障方案比选,必要时制定不同区域应急转运方案及极端特殊情形下应急保障方案。
(9)服务外包、人员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等保障体系建设方案研究。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应急管理部《“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发展计划》,建立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二是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日常职能、应急职能、流程管理、信息化等能力建设,包括应急管理系统建设、资源调度系统建设。
(10)建设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实施进度计划建议。
(11)在不同方案下,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建设、运行投资估算,及保障资源库建设方案、资源协同高效利用方案。
(12)应急保障效果、效益分析与评估。
(13)可行性研究结论与下一步工作方案建议。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要求
本项目合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
(1)2023年6月底前,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供可研报告大纲。
(2)2023年8月底前,乙方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完成中期成果评审。
(3)2023年9月15日前,乙方提供可研报告、工作方案建议终稿,以供结题审查。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商务服务业企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企业、安全评价机构、应急救援或医疗救援服务企业、应急培训与灾情评估企业、保险或金融机构、企业管理咨询机构等),企业法人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持有政府机构授权文件或必要的执业许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或同类资格证书。
投标人最近5年内至少有2项境外类似项目的顾问或咨询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5月2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系人:严峰峡
电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