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粉煤灰销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 托 人: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粉煤灰销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为保障黄河公司系统内三家火电企业安全稳定运行,对2023-2024年度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分为A、B、C三个标包:
A包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发电分公司)粉煤灰销售,西宁发电分公司两台2×660MW机组,于2015年投产发电。
灰库基本情况:西宁发电分公司建有3座混凝土灰库,分别为原灰库、细灰库、粗灰库,直径15米,有效高度17.5米,有效容积2500m³。每炉设一座钢结构渣仓,直径9m,有效容积为420m³,总容积约为525m³。
灰渣排放量:粉煤灰约58万吨,脱硫石膏约11.5万吨、炉渣6.5万吨(具体数量以电厂实际产出为准)。
项目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西区经二路。
B包为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热电)粉煤灰销售,西宁热电厂2×350MW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供热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2月建成投产。
灰库基本情况:本项目设置3座直径φ12m,有效容积为1250m³,总容积约为1470 m³的钢筋混凝土灰库。其中两座为粗灰库,一座为细灰库。每炉设一座钢结构渣仓,直径φ6.5m,容积约为80 m³。
灰渣排放量:粉煤灰约35万吨,脱硫石膏约6万吨左右、炉渣5万吨左右,石子煤约1.5万吨左右(具体数量以电厂实际产出为准)
项目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
C包为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通火电)粉煤灰销售,大通火电为 2×300MW 燃煤火力发电机组,于2006投产发电。
灰库基本情况:两炉共设3座φ12m,高26m的钢筋混凝土灰库,2座粗灰库,1座细灰库,三个灰库大门的高*宽=5.0m*4.5m,布局位于厂房的西北方向。
灰渣排放量:粉煤灰约28万吨,脱硫石膏约3万吨、炉渣约2.5万吨(具体数量以电厂实际产出为准)。
项目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31公里处。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选择A、B、C三个标段中单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报价,各标段分别与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1.2招标内容及服务期限
1.2.1招标内容
1.2.1.1西宁发电分公司2023-2024年粉煤灰销售,主要工作内容为:
1.2.1.1.1委托人向投标人出售粉煤灰,投标人负责粉煤灰、干渣、脱硫石膏外运处置。
1.2.1.1.2对于输灰、输渣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外排灰、渣,投标人及时无偿清运。
1.2.1.1.3工作界面以电厂的灰、渣、脱硫石膏输出口为界,出口内的工作由电厂负责,出口以外的装车、现场至厂内行驶道路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1.2.1.1.4全厂区域垃圾(含生产区、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处置,(每天清理一到两次,根据实际情况清理干净为准。)
1.2.1.2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粉煤灰销售,主要工作内容为:
1.2.2.1.1委托人向投标人出售粉煤灰,投标人负责粉煤灰、干渣、脱硫石膏、石子煤外运处置。
1.2.2.1.2对于输灰、输渣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外排灰、渣,投标人及时无偿清运。
1.2.2.1.3工作界面以电厂的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输出口为界,出口内的工作由电厂负责,出口以外的装车、现场至厂内行驶道路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1.2.1.3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粉煤灰销售,主要工作内容为:
1.2.1.3.1委托人向投标人出售粉煤灰,投标人负责粉煤灰、干渣、脱硫石膏外运处置。
1.2.1.3.2工作界面以电厂的灰、渣、脱硫石膏输出口为界,出口内的工作由电厂负责,出口以外的装车、现场至厂内行驶道路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1.2.1.3.3全厂区域垃圾(含生产区、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处置,(每天清理一到两次,根据实际情况清理干净为准。)
1.2.1.3.4需负责按环保部门要求对弃灰场进行积水处理及灰场堆场场地平整、碾压等工作。
1.2.1.3.5炉渣库下落渣清理,负责渣仓内部0米地面及延伸至主路的区域卫生的清理,并定期清理渣仓0米地沟。
1.2.2服务期限
A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B包:2023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28日
C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采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必须具有青海省境内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核准的10万吨及以上粉煤灰存储设施设备或与具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核准的10万吨及以上粉煤灰存储设施设备企业签订的代储合同(有效期需覆盖本合同期限)。
投标人与委托人或电厂以前年度发生的粉煤灰欠款,未付清的投标人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报价无效。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粉煤灰回收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7日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所需交通车辆及费用自行解决,各标段联系人如下:
西宁发电分公司联系人:徐志刚 电话:13119762791
西宁热电联系人:赵宝章 电话:18297196997
大通火电联系人:刘镇瑞 电话:18862019901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5月1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须注明参与标包)。
1.10.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参与标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