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共和县东山路道路提升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海南州共和县东山路道路提升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海南州共和县东山路道路提升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1.2采购人: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本建设项目位于共和县恰卜恰镇,本次建设东山路总长2849.42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为28米,道路横断面形式为:6.0米(人行道)+16米(车行道)+6米(人行道);道路在桩号K2+306处建设1-20米中桥一座,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小箱梁,下部结构为桩基础;本次共敷设雨水主管3940米(DN500-DN400)、雨水口连接管1450米(DN300)、雨水口137座、雨水检查井133座、排放口2座,雨水管材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沿道路布置路灯182套、63KVA箱变2套以及交通标志标线、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配套建设小型广场及道路慢行系统,其中地块一为小型广场(马踏飞燕),规划设计面积211.3平方米,铺装面积176.8平方米,局部增设地灯,公园长凳6个;地块二为五族广场,规划设计面积728.04平方米,铺装面积676.04平方米,绿化面积57平方米,树池4个,地灯8个、公园长凳(带雨棚)4个;地块三为道路慢行系统,规划设计面积1579.37平方米,绿地面积828.33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751.04平方米,公园长凳10套、垃圾桶12个、科普宣传栏3组、汀步6块、假山一座、廊架1座等配套服务设施成品采购安装;以上建设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海南州共和县东山路道路提升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工程立项审计,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审计,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合同管理审计,物资采购与管理审计,工程造价管理审计,质量与安全管理审计,工程款支付、工程成本核算与控制、概预算执行情况、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报告等服务。
2.2服务期限: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
2.3服务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新注册企业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信誉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黑名单”名录下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组成.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强制性资格要求;④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同一专业的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认定。⑤项目负责人、项目主审人员须为自有人员。。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3月16日至年03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一号写字楼25楼12509室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一号写字楼25楼12509室(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采购公告应在中国招投标服务平台发布,或者通过省级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其他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办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其他
采购人: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海南州共和县
联系人:东先生
电话:0974-8525657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一号写字楼25楼12509室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0971-6124339
电子邮件:qinghaimingchi@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账号:631899991010003116020
2023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