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省道302峨祁线峨堡—南环路(K0+000-K68+105)预防性养护工程等三个项目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省道302峨祁线峨堡—南环路(K0+000-K68+105)预防性养护

工程等三个项目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询比采购公告

省道302峨祁线峨堡—南环路(K0+000-K68+105)预防性养护工程等三个项目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省道302峨祁线峨堡-南环路(K0+000-K68+105)预防性养护工程等三个项目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

1.2采购人:青海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一)省道302峨祁线峨堡—南环路(K0+000-K68+105)预防性养护工程

省道302峨祁线峨堡-南环路预防性养护工程,位于海北州祁连县境内,全长68.105km,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2017年路网调整后改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60—80km/h,以分离式路基为主,路基宽度8.5m*2/18m—22.5m,本次主要内容为对既有道路的路基、桥涵及沿线设施的病害进行处治后,采用含砂雾封层、抗凝冰沥青混凝土等进行预防性处理,新增道路监控、可变信息情报板及相应的数据传输等机电工程。

主要工程数量:路面沉陷处治12941.9㎡、稀浆封层741568㎡、含砂雾封层257180㎡、AC10cSBS改性沥青抗凝冰薄层罩面25877㎡,黑滩沟中桥、机场2号大桥、三角城大桥3座桥梁做全桥预防性养护处理,鸳鸯花海大桥、机场1号大桥、八宝沟大桥做部分预防性养护处理,新增钢波纹管涵1处/111.5m,涵洞拆除重建4处/34m,新增标志7个、铲除重新施划热熔标线10421.5㎡、振荡标线598.5㎡、波形梁护栏165m、彩色路面16729.6㎡、太阳能摄像机13台、可变信息情报板2台、数据传输系统15项、坡面主动柔性防护6600㎡、植物纤维毯植草护坡6732.9㎡。

(二)G109京拉线扎麻隆至董家庄(K1946+022-K1967+389)预防性养护工程

G109京拉线扎麻隆至董家庄(K1946+022-K1967+389)预防性养护工程,路线全长21.367lkm,公路等级为二级,路基宽度10m—30.5m不等,本次预防性养护维持原路技术标准不变,对既有道路轻度病害进行预防性养护处理,部分严重病害按照处治等。

主要工程数量: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566㎡,乳化沥青透层15946.5㎡,乳化沥青黏层413㎡,SB改性热沥青(灌缝)3005m,聚酯纤维布8662㎡,5cm沥青混合料面层16359.5㎡,1cm沥青同步碎石封层4566㎡,稀浆封层214851㎡,路侧波形梁钢护栏71m,沥青路面热熔标线8989.7m,彩色防滑标线2908m。

(三)G213策磨线K700+000-K775+000段边坡隐患治理工程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境内,共计13处隐患边坡路线长55.0Km,该段公路处祁连县黑河峡谷,距离祁连县城西侧49.0Km,主要采用设置主/被动防护网、卸载边坡土方、清除危岩体、增设挡土墙等措施消除边坡隐患。

主要工程量:挡渣墙墙后渣土清理740m³,拆除原挡墙混凝土46.4m³,C25现浇混凝土边沟8.2m³,主动防护系统网33638.8㎡,维修被动防护网63M,抗滑挡土墙212.15m³,C25混凝土挡渣墙1489.08³,危岩体卸载875m³,C25混凝土上挡墙135m³,A级波形护栏20M,土方卸栽837.69m³。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省道302峨祁线峨堡-南环路(K0+000-K68+105)预防性养护工程等三个项目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2)对工程外观进行全面检查;(3)审查内业资料;(4)对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交工验收中遗留问题和试运营期间出现问题的处理、整改情况进行核查;(5)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检测报告;(6)竣工验收前其他试验检测相关的服务工作。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3服务地点:青海省境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①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②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CMA计量认证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预防性养护工程的交(竣)工试验检测(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三项工程内容)业绩。

3.1(4)

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jtsyjc.net/)中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3.1(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预防性养护工程的交(竣)工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中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扣分大于等于40分;②在近2年信用等级连续被评为信用较差。

注:①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所具有的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应提供该独立法人单位与其下属单位非独立法人机构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只认定以自身名义签订合同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可。

③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变更、信用评价记录等应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可查并附网页截图,且试验检测资格证书的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与本项目各参建单位(含建设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代建、交工检测、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货、技术服务等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任选其一):(1)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1440室购买询比采购文件。(2)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采购文件购买缴费凭证彩色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邮件主题:单位名称+省道302峨祁线峨堡—南环路(K0+000-K68+105)预防性养护工程等三个项目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赵女士,0971-3861440)在收到邮件后会将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各供应商邮箱。

采购文件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400059844912011

4.3采购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1428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上发布。

8.评审方法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编:810008

联系人:李彦君

电话:0971-6187320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

邮编:810000

联系人:阿玉婷

电话:0971-3861434

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________(项目名称)询比采购文件及办理询比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夏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