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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场地提升改造和活动中心整修改造监理(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训练场地提升改造和活动中心整修改造监理(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训练场地提升改造和活动中心整修改造监理(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LSGXT-G4002

三、采购编号:青海省国丰竞谈(服务)2023-060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

建筑工程

控制价(元)

监理内容

建设地点

服务期

1

训练场地提升改造

2863903.83

原有预制砖路面拆除,做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环绕054号楼和楼前场坪区域新建塑胶跑道;其余混凝土地面做地坪漆,并配套完善排水照明等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施工全过程质量。

青海省格尔木市

同施工工期。

2

活动中心整修改造

1323489.7

活动中心分上下两层,建设内容包括室内墙面顶棚粉刷,地面更换,门窗拆除更换、楼梯改造,室外台阶重做;水电暖改造,包括拆除现有电路,新增给排水,电路重新布线,增加照明灯具,接通自来水,暖气管网和现有排水管网,卫生间重做;新建阳光棚等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施工全过程质量。

注:1、监理费结算计算公式: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优惠率)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1)

2、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以计费额乘以3.3%的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3、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以发包人完成的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格计入,结算监理服务费。

4、投标单位按照优惠率来报价。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报价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须提供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纳税以及缴纳社保证明。

(四)报价供应商须提供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五)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须提供承诺书及查询网页截图)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须提供承诺书)

(十一)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六、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11月9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246265532@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电汇。以电汇形式缴纳时请在交易用途栏注明用途及项目编号,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电汇凭证。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单位名称”

七、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时30分。

(三)报价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时30分

(二)谈判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先生

移动电话:0979-8402173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移动电话:13299806910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2023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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