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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分行辖内评估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青海分行辖内评估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青海分行辖内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2.2 项目内容: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服务的连贯性,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管

办法》及相关要求,继续对我行评估机构实施集中采购将每个标的入围供应商增加至两家。2.3 服务期限:三年

2.4 招标范围:标段一:农业银行委托的包括但不限于自有房地产评估服务。标段二:农业银行委托的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车辆及其他类固定资产评估服务。

2.5 招标编号:耀川公招(服务)2023-02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条件

1 .标段一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房地产评估资质须提供在单位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证明。

省外房地产评估单位须提供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证明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任职资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二)截止投标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六)供应商近三年来,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七)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八)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拥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十)评估费应包括评估费、人员工资、差旅费、手续费、成交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标段二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一)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一)资产评估机构须在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备案,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三)项目负责人具备资产评估师任职资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四)截止投标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七)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八)供应商近三年来,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九)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十)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拥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十二)评估费应包括评估费、人员工资、差旅费、手续费、成交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月 0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 川南路万达一号写字楼 11 楼 11113 室(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资料发送至:173338117@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电话:0971-4299981 确认,否则报名无

效,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

达一号写字楼 11 楼 11113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 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

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路 96 号

联 系 人:翟女士

电   话 :0971-392237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一号写字楼 11 楼 11113 室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971-4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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