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青招字非2023-10187
西宁市军粮供应站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2采购人:西宁市南关粮库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7标段划分及描述:/
2.1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45日历日(具体按合同执行)
2.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1供应商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1.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询比资格。(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结果;
3.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3.1.4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①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②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③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非D级。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将采购文件费用的付款凭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qhcxzbywb3@sina.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进行确认(获取文件联系人:赵楠联系电话:0971-6128259);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文件费后1日内,将询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所留邮箱。
未发送付款凭证扫描件或未确认的供应商视为不参加本次询比。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询比文件售出后不退。(获取文件专用账号:400069945805017,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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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西宁市南关粮库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关街45号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810000 |
联系人:吴老师 | 联系人:康恩重、赵楠 |
电话:0971—8247903 | 电话:0971-6128259 |
传真:/ | 传真:/ |
网址:/ | 网址:www.qhcxzb.com |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