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寨镇田园综合体上下野牛沟产业路工程监理(第三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总寨镇田园综合体上下野牛沟产业路工程监理(第三次)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产业【2023】328号批准建设,设计己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交通运输厅车购税补助资金及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宁市城中区
2.1.2项目建设规模:总寨镇田园综合体上下野牛沟产业路全长10.3km,采用四级公路(II类)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5.0m,路面宽4.5m,路面结构采用AC-16沥青混凝土路面(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理后罩面),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的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6951001001
2.2.2标段名称:总寨镇田园综合体上下野牛沟产业路工程监理(第三次)标段一
2.2.3标段招标范围:总寨镇田园综合体上下野牛沟产业路全长10.3km,采用四级公路(II类)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5.0m,路面宽4.5m,路面结构采用AC-16沥青混凝土路面(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理后罩面),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的工程监理。
2.2.4监理服务期限:
2.2.5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符合“附录2”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695100100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或A或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等级为准。
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和所有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0月10日00:00时至2023年10月14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或登录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1日 9:00时分。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递交至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3号机位。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双信封开标活动。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一信封解密事项;第二步骤对“第二信封”开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二信封解密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方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23271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庄和路5号 |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 |
联系人:方先生 | 联系人:麻女士 |
电 话:0971-8232710 | 电 话:0971-8211766 |
传 真: | 传 真:0971-8213766 |
2023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