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市加吾乡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江日村至
加吾岗公路)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采购项目同仁市加吾乡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江日村至加吾岗公路),采购人为同仁市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1建设地点: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
2.2建设规模:同仁市加吾乡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江日村至加吾岗公路)全长8Km,起点顺接江日村村道,经加吾乡江日村、其加村,终点位于加吾岗村。
2.3桥涵工程:
全线完全利用小桥1座,设涵洞12道。其中;新建钢波纹管涵2道,接长利用钢波纹管涵10道。
2.4主要工程量:
路基挖土方27393.4m3,路基填方32374.5m3,U形边沟748.8m3/4800m,护肩墙77m3/70m,20cm级配砂砾面层46634m2,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4184m2,钢波纹管涵76m/12道,平面交叉3处,波形钢板护栏1260m,轮廓标160根,里程碑8块,单柱式标志牌10块,永久性标志牌1块。
2.5计划工期:12个月;
2.6采购范围:公路工程施工;
2.7项目编号:北京华诚永信(询比)2023-005;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省外企业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年01月17日至2023年01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西宁市民和路33号开发区创业园综合楼6楼6002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询比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民和路33号开发区创业园综合楼6楼6002室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询比采购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同仁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90973889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民和路33号开发区创业园综合楼6楼6002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971-880672618597012020
2023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