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共和县城公交港湾建设项目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海南州共和县城公交港湾建设项目监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海南州共和县城公交港湾建设项目监理
1.2采购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建设公交港湾30处,公交站台130处及配套附属设施;以上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建设公交港湾30处,公交站台130处及配套附属设施;以上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
2.2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120天((除疫情、冬季停工因素外120日历天))。
2.3服务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新注册企业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2日)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信誉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黑名单”名录下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6其他要求: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执行青建工[2015]401号文件规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09月30日至年10月0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一号写字楼25楼12509室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一号写字楼25楼12509室(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采购公告应在中国招投标服务平台发布,或者通过省级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其他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办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其他
采 购 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南州共和县
联 系 人:德先生
电 话:0974-8525650
采 购代理机构: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一号写字楼25楼12509室
联 系 人:靳先生
电 话:0971-6124339
电 子邮件:qinghaimingchi@163.com
开 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账 号:631899991010003116020
2022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