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黄河公司海北分公司东旭二级等五座水电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项目
合同编号:2021-DTH-SB/JG-[2022]第4号(总40号)
2061-ZX-SB/JG-[2022]第3号(总3号)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公司海北分公司东旭二级等五座水电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东旭二级、卡索峡、青岗峡水电站建设初期未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相关规范新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金沙峡水电站、加定水电站火灾报警系统运行超过十年,出现系统老旧、备品备件难以采购、火灾自动报警信号未接入监控系统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需对金沙峡、加定水电站原有火灾报警系统设备拆除,并对东旭二级、卡索峡、青岗峡、加定、金沙峡五座水电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加装、改造,按设计图纸完成施工,使电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2)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为: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珠固乡东旭二级水电站、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卡索峡、青岗峡、加定、金沙峡水电站。
1.1.2实施项目简况
(1)东旭二级水电站:位于青海省门源县珠固乡境内的大通河上,装有2台4MW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MW。
(2)卡索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内的大通河干流上,装有3台5MW轴流定桨式机组,总装机容15MW。
(3)青岗峡水电站:位于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和甘肃天祝县交界处河段上,装有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3.8MW(3×12.5MW+6.3MW)。
(4)加定水电站:位于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和甘肃天祝县交界处河段上,装有2台轴流定浆式和1台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MW(3×4MW)。
(5)金沙峡水电站:位于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和甘肃天祝县交界处河段上,装有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0MW(3×20MW+10MW)。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公司海北分公司东旭二级等五座水电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各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软、硬件)的采供;
(2)负责东旭二级、卡索峡、青岗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
a.中控室、门卫值班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盘柜等设备安装、调试;
b.厂区内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厂内火警电话机、消防音箱、功率放大器等设备安装、调试;
(3)负责加定、金沙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旧设备(软、硬件)的拆除及新增设备的安装、调试,包含:
a.加定、金沙峡电站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盘等需更换改造的设备拆除;
b.新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安装、调试;
c.原有火灾报警系统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设备接入新系统。
(4)负责各站火灾报警系统电缆、光缆及电缆保护管敷设。
(5)负责各站火灾自动报警信号接入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和门卫值班室。
(6)参加各站改造项目各个阶段的验收工作;
(7)为各站提供相应的现场技术服务/伴随服务以及质保期的售后服务;
(8)各站改造拆除的旧设备运至各站指定地点存放。
构成本系统设备(软、硬件)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未能提及,但对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设备提供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实施地点: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珠固乡东旭二级、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卡索峡、青岗峡、加定、金沙峡水电站。
(2)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后,20日内完成5站改造所需全部设备的现场交付。各站设备交货验收合格后的90天内,完成5站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工作。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2年9月23日10:00时在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加定镇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系人:严峰峡
电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163.com
邮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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