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PEM心理健康管理系统v5.0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PEM心理健康管理系统v5.0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PEM心理健康管理系统v5.0
1.2采购人: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PEM心理健康管理系统v5.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PEM心理健康管理系统v5.0。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2.3交货地点: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性能指标: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07月28日至2022年08月0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62号三江大厦8层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获取文件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zhongze@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62号三江大厦8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卢先生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电话:0971-8816559 | 联系电话:0971-7611111 |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果洛路41号 |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62号三江集团8楼 |
2022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