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李家峡水电站火灾报警系统换型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合同编号:1051-LD-SB/JG-[2022]第6号(总第37号)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峡发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李家峡水电站火灾报警系统换型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李家峡水电站生产区域、办公区域火灾报警系统分别于1999年、2010年投运,投运至今,该火灾报警系统已达到国家《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29837-2013)的规定使用年限;加之生产区域火灾报警系统为美国新普利斯产品,且该公司已退出中国市场,国内已无提供该公司技术支持及售后的经销商,亦无相应的备品备件采购渠道;另外,站区材料库房中的油类储存间、气体储藏间尚未安装自动报警系统及火灾探测器,不满足《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872-2014)的规定要求;加之现火灾报警系统线路大多采用PVC线槽明敷,亦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规范要求。与此同时,现生产区域火灾报警系统信号不能传至后方办公区,无法实现站区火警系统的集中统一管理。基于上述现状,为切实改善和提升现有火灾报警系统功能,实现电站生产区域、办公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的集中统一管理,拟通过对该系统的改造,使整个站区的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充分满足现行消防法规的规范要求,进而为电站的消防安全筑牢切实有效的安全保障。
电站生产区域建筑面积42921.38㎡,办公区域(包括办公楼、丹霞公寓、活动中心、仓库、实验楼、车队楼及船务楼)建筑面积合计18718.86㎡。总计建筑面积61640m2。
鉴于火灾报警系统对电站消防安全至关重要的监控作用,因此,在系统改造期间,现有(旧的)的火灾报警系统不得在实施改造完毕前先行拆除(改造期间旧的火灾报警系统仍须发挥监控报警功能),故,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完成所有系统改造项目后,方可拆除旧有火灾报警系统设备。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李家峡水电站生产、办公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换型改造所需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李家峡水电站生产、办公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换型改造所需设备的采供;
(2)需要提供的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性能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火灾报警系统 | ||||
1 | 接线端子箱 | 详见第4章设备报价表及第6章技术条款 | 个 | 23 | |
2 |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 个 | 877 | ||
3 |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个 | 339 | ||
4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个 | 72 | ||
5 | 火灾声光报警器 | 个 | 80 | ||
6 | 消火栓按钮 | 个 | 100 | ||
7 | 火灾报警电话分机 | 部 | 10 | ||
8 | 总线短路隔离器 | 个 | 64 | ||
9 | 输入/输出模块 | 个 | 93 | ||
10 | 扬声器 | 个 | 224 | ||
11 | 输出模块 | 个 | 31 | ||
12 | 输入模块 | 个 | 68 | ||
13 | 火灾显示盘 | 个 | 21 | ||
14 | 硬盘录像机 | 套 | 2 | ||
15 | 热成像感温火灾探测器 | 个 | 39 | ||
16 | 安消智能摄像机 | 个 | 2 | ||
17 | 可视化烟雾探测器 | 个 | 3 | ||
18 | 火灾报警控制器(含软件) | 套 | 2 | ||
19 | 消防电话主机 | 套 | 2 | ||
20 | 广播控制器 | 套 | 2 | ||
21 | 功率放大器 | 套 | 2 | ||
22 | 图形显示装置(含软件) | 套 | 2 | ||
23 | 区域报警控制器 | 套 | 1 | ||
24 | 气体灭火控制器 | 套 | 2 | ||
25 | 泄压口 | 个 | 4 | ||
26 | 放气指示灯 | 个 | 4 | ||
27 | 紧急启停按钮 | 个 | 4 | ||
28 |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含发射器、接收器等所有部件) | 个 | 18 | ||
29 | 模块箱 | 套 | 12 | ||
30 | 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含信号处理单元及终端盒等所有部件) | m | 3900 | ||
31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 套 | 11 | ||
32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个 | 21 | ||
33 |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套 | 6 | ||
34 |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套 | 2 | ||
35 | 消防金属桥架 | m | 750 | ||
36 | 配管 | m | 11940 | ||
37 | 信号线 | m | 13104 | ||
38 | 电话线 | m | 2485 | ||
39 | 广播线 | m | 2645 | ||
40 | 电源线 | m | 3235 | ||
41 | 网线 | m | 2700 | ||
42 | 消防设备直启线 | m | 5000 | ||
二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 ||||
1 | 标志灯具(壁装疏散指示灯) | 详见第4章设备报价表及第6章技术条款 | 个 | 458 | |
2 | 标志灯具(吊装疏散指示灯) | 个 | 50 | ||
3 | 标志灯具(安全出口指示灯) | 个 | 162 | ||
4 | 标志灯具(楼层指示灯) | 个 | 292 | ||
5 | 应急照明灯具 | 个 | 626 | ||
6 |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 套 | 12 | ||
7 |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 套 | 6 | ||
8 | 应急照明控制器 | 套 | 2 | ||
9 | 消防金属桥架 | m | 750 | ||
10 | 配管 | m | 7175 | ||
11 | 配线 | m | 7925 | ||
注:在系统改造期间,现有(旧的)的火灾报警系统不得在实施改造完毕前先行拆除(改造期间旧的火灾报警系统仍须发挥监控报警功能),故,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完成所有系统改造项目后,方可拆除旧有火灾报警系统设备。 |
(3)负责改造系统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条款);
(4)完成改造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联动调试后,负责将现有火灾报警系统(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旧设备的拆除(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条款);
(5)负责改造系统设备的相关调试和整体测试工作;
(6)参加改造项目各个阶段的验收工作;
(7)提供相应的现场技术服务/伴随服务以及质保期的售后服务;
(8)配合完成第三方消防专项检测;
(9)改造拆除的旧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存放。
构成本系统设备(软、硬件)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未能提及,但对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设备提供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实施地点:青海省尖扎县李家峡水电站生产、办公区域。
(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20天。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所有改造设备(材料)的现场交货,交货验收合格后,80日内完成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第三方检测,具备试运行条件,之后,完成旧设备的全部拆除。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4)提供伴随/技术服务时间:项目现场提供伴随/技术服务的具体时间,以买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并完成过2个及以上的(单个合同金额≮350万元)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设备的供货及现场伴随/技术服务(安装)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能够反映出火灾报警系统主要设备的规格、数量、现场伴随/技术服务(安装)的具体内容、单个合同金额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23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2年6月24日10:00时在李家峡水电站办公楼前集合,由买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费用及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联系人:蒋维 联系电话:13639732527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7月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青海假日王朝大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 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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