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千乡恰曲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千乡恰曲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招标人为甘德县江千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拟申请上海援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江千乡恰曲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位于甘德县江千乡。
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生活超市约200平方米。2、新建党群服务中心约3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室外公厕2座(旱厕),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站1处,购置清运车辆1辆、分类垃圾桶10组。3、民族团结、乡村振兴、党建等文化氛围打造。4、村扶贫加油站升级改造,补足标准化建设规范和生态保护要求短板。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和标准。
计划工期:133天。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10月31日
合同估算价:约27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协议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有效的青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08室)持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19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德县江千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多先生
联系电话:1779704720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08室)
联 系 人:韩璐洁、白月
电 话:0971-6157379
传 真:0971-6157379
户 名: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3001373637050019785
开户行:建行城西支行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