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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一次(282213)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2年03月15日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一次(282213)物资竞争

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采购。

招标人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一次(282213)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

参见本公告附件1: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一次(282213)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分标编号

分包

分标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允许代理

合同包

个数

包号

1

282213-1504022-9999

包1

001机动起重专用车

3

允许

1

包1

3. 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参与供应商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8)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9)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0)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2)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此名称应与各单位在ECP平台中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理公告名称保持一致)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PDF文件),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详见附件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与第六章专用技术规范书中有冲突的,以专用技术规范为准。

3.3参与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

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技术规范书中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与附件2不一致的,以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为准。

3.4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为公开竞争性谈判。

4.最高投标限价及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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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最终报价(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8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各潜在投标人无需支付获取招标文件款项。

5.3关于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具体操作详见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的新手指南。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63411000。

5.4供应商报价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多轮报价均需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报价(本批次报价共两轮,为第一轮报价和最终报价)。

谈判时间安排:2022年3月23日20:00整。

最终报价上传时间:2022年3月23日20:00-2022年3月24日10:00。

谈判方式:钉钉视频谈判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一次(282213)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光盘及U盘)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23日09时00分;电子应答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系统的截止时间同上。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光盘及U盘),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系统”(https://ecp.sgcc.com.cn/ecp2.0)的电子应答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6.3递交方式:因为疫情原因,采用发送邮件(不接受邮寄及现场递交)。发送邮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2年3月23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以分包为单位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压缩(自行设定密码),按下表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即一个投标人一个分包制作一个压缩包发送一封邮件),压缩文件名称、邮件名称按下列格式:分标名称-分包编号-投标人名称。(例:1-001调压器-包1-投标人名称)。将解压密码按下表制作文档后使用离线投标工具上传至商务部分,截标后解压密码将与其他文件系统同时解密,防止应答文件泄漏。为避免网络问题造成邮件发送超时或失败,建议投标人不要刻意卡时间发送,尽量提前发送邮件比较稳妥。逾期(以收件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或者未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应答文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邮箱:471228694@qq.com。

 上传2.0系统解压密码按下表制作,系统上传商务文件、 上传2.0系统解压密码表压缩使用离线投标工具上传至商务部分,截标后同时解密。

投标人名称

分标名称

分包

发件邮箱

解压密码





自行设定 

投标信息模板:请投标人严格按下表格式制作投标信息并必须以Excel表格或WPS表格制作。投标人单独将投标信息模板(不加密)发送至邮箱,便于投标事项联系投标人。未单独发送投标信息模板(不加密)导致联系不上投标人的,视为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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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授标原则:

本次采购不限授标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系统”(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上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参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等事宜。

具体采购操作过程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系统”(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上进行。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三方约定

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中招协【2015】026号),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约定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如果投标即视为同意此约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附件3提供的“三方约定”内容进行签订并提供在商务投标文件中。

10.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971-6076790

11.档案移交的要求

11.1中标人应根据国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项目档案归档所需的厂家资料,并负责或配合项目实施方有关单位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11.2中标人应以档案级光盘或硬磁盘形式提供符合档案要求的电子版,所有文字材料为“双层PDF”格式,各类设备图纸为“DWF矢量图”格式,同时确保电子、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11.3根据省公司要求凡涉及330kV、750kV工程项目中标人需补充完整纸质投标文件,所有档案资料要求内容准确、格式规范、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有效,符合档案原始记录性、有机联系性和长久保存要求。

12其他事项

12.1投标文件份数要求如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有冲突,以本公告为准。

12.2 因系统升级,各供应商在中标后签合同时,如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文本与流转的合同有出入的,以流转的合同为准。

12.3投标报价的增值税税率按13%填写,不按13%填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按国家增值税税率执行。

12.4关于实物ID的相关要求遵照《国网公司2021年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物联网标签制作安装指导手册(增量分册)》执行。供应商在设备出厂前完成实物“ID”标签和“IFID”电子标签的制作与安装,并在ECP系统中录入物资技术参数等数据,安装物资范围《实物ID安装的物资范围》清单执行。(同一类设备在RFID标签选型时,选大不选小,如10kV及以上充气柜RFID标签可选用C型或D型,基于RFID选大不选小原则,要求供应商按照C型标签制作。)
《国网公司2021年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物联网标签制作安装指导手册(增量分册)》和《实物ID安装的物资范围》清单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一次(282213)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公共信息中请以2022年3月10日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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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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