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 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咨询专业为公路专业; 2.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安全(安全指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管理或涉路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人或完成过1项为省级交通质监部门类似安全相关业绩指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管理或涉路项目安全评价工作。 2.3主要人员: 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为建筑安全专业)执业资格。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技术人员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2项公路工程安全(安全指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管理或涉路项目安全评价)工作项目负责人或担任过2项为省级交通质监部门类似安全相关业绩指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管理或涉路项目安全评价工作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安全(安全指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管理或涉路项目安全评价)项目技术人员或担任过1项为省级交通质监部门类似安全相关业绩指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管理或涉路项目安全评价的技术人员。 3. 信誉情况:①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承诺函)。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6、与检测项目各参建单位(含建设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交工检测、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货、技术服务等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