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330系列铸四爪及爆炸焊块采购项目、3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标段一:330系列铸四爪含爆炸焊块采购项目
标段二:3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2.3 项目概况:330系列铸四爪含爆炸焊块采购;3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招标范围及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标段一: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5天内完成到货。
标段二: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到货。
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营业范围必须包括制造、销售本次招标的产品。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内总体保持盈利,并提供经审计的有效资料(新设立企业提供最近年度即可)。
3.4投标人未发生纠纷、裁决等诉讼,并提供信用中国及裁判文书网书面说明(截屏后打印盖章)。
3.5信誉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情形的,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1年8月17日~8月20日报名并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伍佰圆)/标段,银行转账。
4.2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4.2.1请投标人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发送至gxwlggcg@163.com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我司将缴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
4.2.2公司在收到上述文件后,会向贵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费自理。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须向招标人以邮件方式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默认对方已收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邮件标题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已收到XX项目招标文件,特此说明”,正文中须注明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公司地址等信息。
5、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未进行投标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监督部门
公司纪检督查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甘东四路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1809720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