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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都兰察苏新华加油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都兰察苏新华加油站

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都兰察苏新华加油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青海省商务厅以青商运字(2018)3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 

(2)规模: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服务;采购、施工总承包内容包含土方工程、通水、通电、通讯、加油站建设以及临时工程和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保修及养护等,具体加油站建设以施工图纸要求为准。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中所需初勘、详勘及最终施工图审查勘察报告;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0324001001

标段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都兰察苏新华加油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合同估算价:1200.0885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80.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服务;采购、施工总承包内容包含土方工程、通水、通电、通讯、加油站建设以及临时工程和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保修及养护等,具体加油站建设以施工图纸要求为准。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中所需初勘、详勘及最终施工图审查勘察报告;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石油化工工程·石油化工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更;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需要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0324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6日00:00时至2021年07月20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7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ggzyjy.gov.cn/ggzy/)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薛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27070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康女士

电    话:17797175481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08号南川管委会3楼

联系人:薛女士

电    话:0971-8270705

电子邮件:zhjgjzb@163.com

2021年07月1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