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一批紧急项目物资招标采购
(批次编号:282181)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一批紧急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批次编号:282181)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包 | 分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允许代理 |
1 | 282181-1001004-9999 | 包1 | 001变压器 | 2 | 台 | 否 |
2 | 282181-1005001-9998 | 包1 | 002互感器 | 26 | 台 | 否 |
3 | 282181-1019001-9999 | 包1 | 003静态补偿装置 | 3 | 套 | 否 |
4 | 282181-1022001-9999 | 包1 | 004环网箱及端子箱 | 43 | 台 | 否(端子箱允许外协外购) |
5 | 282181-1104001-9999 | 包1 | 005变电站监控系统 | 5 | 套 | 否 |
6 | 282181-1109001-9998 | 包1 | 006交流电源系统 | 10 | 套 | 是 |
7 | 282181-1008003-9998 | 包1 | 007断路器及三相隔离开关等 | 812 | 台/米 | 否(断路器、三相隔离开关要求生产厂家,其余允许外协外购) |
8 | 282181-1109005-9999 | 包1 | 008交流配电屏及蓄电池组 | 1 | 批 | 是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9)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0)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2)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此名称应与各单位在ECP平台中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理公告名称保持一致)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PDF文件),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外协外购物资无需提供制造商授权)。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特殊要求
4.1本批次所招青海玉树市西杭小区及民南小区供热片区清洁取暖35kV线路业扩工程、青海玉树扎西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青海玉树市金融及粮油供热片区清洁取暖35kV线路业扩工程、青海玉树市州政府及扎村托弋供热片区清洁取暖35kV线路业扩工程物资,需按工程所在地的海拔及环境温度进行修正,海拔修正4000米。
5. 招标文件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17:30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各潜在投标人无需支付获取招标文件款项。
5.3关于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具体操作详见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的新手指南。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63411000。
5.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以所报价的标为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则该分标中投标保证金不足包的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担保的分标名称,如未注明,则按照其所投分标的序号顺序从小到大依次核定。
包的投标价格 | 包的投标保证金(元) |
20万以下(不含20万) | 可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 |
20万-50万(含20万) | 2,000 |
50万-100万(含50万) | 5,000 |
100万-200万(含100万) | 10,000 |
200万-300万(含200万) | 20,000 |
300万-500万(含300万) | 30,000 |
500万-700万(含500万) | 50,000 |
700万-1000万(含700万) | 70,000 |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 100,000 |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 200,000 |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 300,000 |
4000万-6000万(含4000万) | 400,000 |
6000万及以上(含6000万) | 800,000 |
A.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B.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地市级及以上银行分行开出,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C.以保险形式提交的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由有经营该业务资格的省级保险公司开出。保险公司承担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一切赔偿。
D.投标保证金以保险、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在付款用途栏(或摘要、备注、附言)写明(如:282181-XXXXXXX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如已提交给过我公司财务并无变更的,可不提供)。
收款单位: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宁新支行
银行帐号:2806026809100002525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办理。投标人基本账户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971-6076855
退还投标保证金请联系:韩经理 联系电话:0971-6076719
5.5投标保证金的扫描件请附在商务标书中,以备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1年7月14日08:30-10:00
6.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投标人递交标书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无需密封),未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与标书递交人员不符,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在完成标书制作后,需要在项目截标之前,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公共信息中下载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投标信息“二维码”软件(含操作手册),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所投标包等内容并生成相应投标信息二维码图标(横版打印),打印该二维码图标(该页无需封装),递交标书时现场扫描。投标人没有按时递交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或因投标人误填此文件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请以2021年3月24日发布的为准。
(注:编制二维码文件时需填写的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等信息要求按照本公告附表“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字段内容规范填写。)
6.5特别提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封装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年7月14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7.3开标方式:采用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须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使用钉钉APP观看网络直播开标,开标会议二维码如下:)。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
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三方约定
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中招协【2015】026号),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约定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如果投标即视为同意此约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附件3提供的“三方约定”内容进行签订并提供在商务投标文件中。
10. 档案移交的要求
10.1中标人应根据国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项目档案归档所需的厂家资料,并负责或配合项目实施方有关单位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10.2中标人应以档案级光盘或硬磁盘形式提供符合档案要求的电子版,所有文字材料为“双层PDF”格式,各类设备图纸为“DWF矢量图”格式,同时确保电子、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10.3根据省公司要求凡涉及330kV、750kV工程项目中标人需补充完整纸质投标文件,所有档案资料要求内容准确、格式规范、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有效,符合档案原始记录性、有机联系性和长久保存要求。
11. 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12. 其他事项
12.1 因系统升级,各供应商在中标后签合同时,如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文本与流转的合同有出入的,以流转的合同为准。
12.2本批次招标采购项目需在商务投标文件中出具一份承诺函,承诺内容为合同签订后的最早交货时间。
12.3本批次招标采购项目中允许外协外购物资需具体说明是自行生产或外协外购,如为外协外购需具体说明生产厂家及型号。
12.4为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以下简称实物“ID”)推广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电网增量资产统一身份编码管理,有序开展增量设备赋码工作,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建设推广实施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推广实施工作,国网物资部及省级物资部门在合同签订环节需对供应商安装增量设备二维码标签和RFID标签要求详见附件2:设备字〔2020〕7号 国网青海电力公司设备部关于印发《国网青海电力公司增量设备电网实物资产“ID”赋码及应用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13.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
联系人:裴经理:0971-6076791
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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