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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23日    

大通县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EPC)已由西宁市农业农村局以宁农【202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农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农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大通县景阳镇大寨村

(2)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22.68亩,总建筑面积66826.1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产业体系综合服务中心、熟食调料类产品生产车间、分割冷鲜肉生产车间、马铃薯深加工生产车间、果蔬综合加工生产车间、现代化食用菌生产车间、中央大厨、综合冷链物流库、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9943001001

标段名称:大通县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EPC) 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30233.96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730.0天

招标范围:项目占地面积222.68亩,总建筑面积66826.1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产业体系综合服务中心、熟食调料类产品生产车间、分割冷鲜肉生产车间、马铃薯深加工生产车间、果蔬综合加工生产车间、现代化食用菌生产车间、中央大厨、综合冷链物流库、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等。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需三证齐全)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主设计师)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建筑类)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需三证齐全)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更;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29943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4日00:00时至2021年06月30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3日 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大通县招标办

接收异议联系人:大通县招标办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72080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农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园林路16号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0971-272740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国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2层

邮编:8100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7697102559

传真:0971-8829393

电子邮件:492534733@qq.com

2021年06月23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