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电力改迁施工单位遴选
本招标项目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电力改迁项目施工单位遴选入围项目招标已由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要【2021】15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服务单位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海东市乐都区及平安区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电力改迁项目施工单位遴选
2.3服务期:1 年
2.4入围家数:5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3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职称;
3.4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06-24 09:00 时至2021-06-28 17:3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7月16日上午1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青海项目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72-7916605
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月、韩达宁
电话:0971-6157379
电子邮件:121955379@qq.com
2021 年 06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