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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峡水电站1至4号机组监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1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金沙峡水电站14号机组监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合同编号:2041-DTH-SB/JG-[2021]2号(总2号)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方: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峡水电站14号机组监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金沙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内,是一座堤坝引水式电站,电站装设320MW110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于2007年并网发电,电站通过110kV金路III回线接入电力系统。

金沙峡水电站监控系统改造主要包括:4台机组和公用现地控制单元软硬件、监控系统上位机软硬件、集控通讯服务器、调度数据网设备的采购、指导安装及调试。监控系统通过新采购的调度数据网设备与省调和地调进行通讯;利用原有的集控通讯设备接入集控中心。通过14号机组监控系统改造,提高监控系统数据处理及传输能力、提升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进行设计,计划于2020年至2021年完成计算机监控系统改造。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金沙峡水电站监控系统上位机软硬件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2金沙峡水电站监控系统14号机组和公用系统现地控制单元软硬件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3)调度数据网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4伴随服务:设备指导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设备选型、生产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需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

需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监控系统上位机系统设备

1

含软件

14号机组和公用系统现地控制单元设备



含软件

1

14号机组机组现地LCU

4

每台机组1

3

公用及开关站现地LCU

1


调度数据网设备




1

纵向加密装置

2


2

数据网交换机

2


3

路由器

1


机组测温制动柜设备

4

每台机组1

调试终端

1


备注

详细参数和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3)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4)卖方应负责合同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等;

5)卖方应负责合同项下设备与集控中心、地调、省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配合工作,最终应满足调度部门的各项要求,并完成全部系统接入工作。

6)卖方负责完成合同项下设备与站内在线监测系统、电能采集系统、保护装置、调速控制系统、励磁控制系统、水情测报系统、闸门控制系统、辅机及公用等系统的通讯调试工作,态势感知系统与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配合调试;

7)提供现场培训、售后服务等;

8)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图纸等资料;

构成金沙峡电站监控系统的任何硬件、软件或装置,如果招标范围或供货清单中未专门提及,但对于一个完整的、性能优越的监控系统是必要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交货地点:金沙峡水电站安装间。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2.4项目工期

(1)项目工期:因机组受检修安排和调度等因素的影响,每台机组的改造实施存在不连续的可能,所有机组完成全部改造的时间极有可能跨年,每台机组的具体改造实施时间,按买方的通知的实施时间为准。

2)改造设备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改造所需全部设备均须交付。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监控系统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

担任本项目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控制、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等方面的主要人员必须从事过与本改造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工作实践经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向国内至少2个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水电厂提供过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附合同复印件,内容含单机容量及设备供货清单)。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331~202147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42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人:严峰峡

    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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